「我不要離婚……」

  第一百七十六次。

  突然被她從慶功宴裡急call出來「陪酒」,秦銳已經聽了第一百七十六次的鬼打牆。

  無奈,嘆上一口氣。「不想離就不要說啊!」

  盈淚的睫揚起,瞟他一眼。「可是……不離的話,他不快樂。」

  離了換妳不快樂。

  秦銳真是服了這個笨蛋。「要離就快點離一離啦,那個悶葫蘆,我橫看豎看也看不出哪裡好,要我的話,跟他在一起早晚悶死。憑妳的條件,站出去閉著眼隨便撈,都抓得到一卡車條件比他好——」小腿肚挨了一踹,止聲。

  「不准說我老公的壞話!」

  「就快不是了。」涼涼提醒,還她一踹之仇,小人報仇向來很即時。

  她垮下臉。「我知道。」接著,仰頭灌光杯底剩餘的酒液。

  秦銳也懶得勸她,直接替她再斟上半杯,反正勸不動,別浪費口水。

  再次灌光光。

  他瞪眼。

  喂,這是酒,妳當白開水喔?

  「他很好,真的很好……你知道嗎?從結婚到現在,他沒有跟我抱怨過一句……」

  「娶了妳,任何男人都會歡欣鼓舞,放鞭炮慶祝祖上積德,是要抱怨什麼?」

  「那是因為你不知道他為我承受多少……」她開始一項項細數。

  他重視個人隱私,可是跟她結婚後,私生活都被迫攤在媒體下。

  他生活低調規律,可是也因為她,原本平靜的日子被破壞殆盡。

  從他們的事被公開後,有記者拿他們夫妻的身家條件做成表格一一評比,幾乎將他評成了吃軟飯的男人。

  「你說、你來評評理,他事務所怎麼樣也是百萬年收,哪裡弱了?」他真的很拚、很努力、很上進,也沒花過她的錢,憑什麼要被說成這樣?

  秦銳要笑不笑地睨她。「跟妳比,確實是弱了些。」

  「對,問題就是在我身上……」如果他娶的人不是她,換作任何一個女孩子,都不會得到這樣的輕視與屈辱。

  拿她當標準來比,有幾個男人會不被比下去的?這不公平。

  「這世上本來就沒有什麼事是公平的。」秦銳淡淡地道。「所以女藝人維持婚姻,通常比一般人困難。」這對她,又何嘗公平?

  這對夫妻之間,信任的基石太薄弱,甯甯雖不說,但他相信,這種種因素裡,她的緋聞應該也占了部分比例。

  藺韶華動搖了沒有?他不知道,但他知道,相不相信是另一回事,男人沒有辦法忍受長期地面對這些,人在寂寞的時候,往往會想很多,即便沒有真正質疑妻子對他不忠,那些種子也已在心中生根發芽。

  漂亮的女藝人很難不傳緋聞,一舉一動容易被大作文章,那天聽甯甯提起,他心裡就有底,本想,藺韶華心頭有幾分怨懟,那是自然的,鬧些脾氣也理所應當,他沒對甯甯說白,暗示她好生安撫,花點心思讓漸冷的感情回溫。

  倒是沒料到,會有這麼嚴重,若真是磨到感覺都丁點不剩,那麻煩就大了。

  「反正、反正他對我已經沒感情了,還不如放他自由,至少、至少……」不用再承擔來自於她的那些麻煩事。

  「那妳就不要哭。」

  「我哪有哭!」她大聲反駁,眼淚滴滴答答掉得來不及擦,索性將壓抑在喉間的聲音,全數釋放而出——

  痛哭失聲。

  傻妞。秦銳滿心無奈,放下酒杯移坐到地板上,將她摟過來拍撫。

  她趴在對方肩上,哭得吸不上氣。「結婚前,他一個人過得好好的,結婚後,我沒有讓他更幸福,還把他原有的日子,都擾得一團糟……」現在,連感情都沒了,還堅持什麼?再拖著他,連她都覺得自己好無恥。

  「那不是妳的錯。」

  「可是他不笑了……」因為她,他不笑了。

  她希望結婚可以讓他快樂,可是他不快樂,那她至少,要把快樂的能力還給他,讓他自己去找回來,她不要、不要當那個讓他不快樂的人。

  「那妳自己不快樂,就可以嗎?」這個傻女孩,老是擔心自己是多餘的,努力想證明自己存在的價值,最怕因為她的關係,令身邊的人困擾、痛苦,一旦發現自己成為別人不幸的原因,就會害怕退縮。

  一個打出生就被親生父母拋棄的孩子,雖然有人呵護成長,表面上看起來樂觀開朗,但心底深處,怎麼可能一點感覺都沒有?她是意外,一個不受歡迎、父母不要的孩子,這是抹不掉的事實,而且身邊還有個人渣父親,不斷在提醒她這件事!

  他常覺得,走入演藝圈,或許就是想證明自己的價值,在掌聲與注目下,感受自己是被需要、被喜愛的,她可以帶給群眾快樂。

  唉,藺韶華一定不知道,她受的傷,並不比他輕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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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樓雨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