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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在關注晴姑娘動態的人,應該都知道,2012年是晴姑娘的災難年。

先是六月底時,走路跌個跤就摔斷手,然後是十月底,《君恩》寫到第十章後半段,又出了車禍。

這場車禍,造成晴姑娘身上十幾二十處的擦創傷,每次上藥都要上好久(在加護病房,護士交接時一一細數我身上的災情,那一長串聽得我實在囧rz),小腿傷口深可見骨,眉骨間也縫了好幾針,到現在疤還看得到,眉毛長不出來(泣!這應該算破相了吧?)

以上,只是小菜幾碟,真正慘的是大腿的斷骨,至少一年無法正常行走、肋骨斷了兩根(動不動就打架斷了肋骨的男主角簡直是神勇,那明明就超痛的)、住加護病房的真正原因是肺腔瘀血......

好了,這樣聽起來,是不是真的好慘?

但晴姑娘是這樣想的--

擦創傷會好,頂多兩條腿精彩了些,以後不能穿迷你裙露大腿小腿而已。

眉骨的割傷離眼球不到一公分,距離近到自己事後都捏把冷汗,要再下去個一點點,可不是留疤或長不出眉毛這等小事就能打發的了。

當初醫生憂心忡忡的肺腔瘀血,說可能要插管,會很危險,但觀察三天後,情況一整個樂觀,完全沒有惡化,某個動都不能動、指關節全是擦傷的病患,還有閒情在病床上用手指頭捏著筆爬稿子......

最最慶幸的,是本人一向有戴安全帽的好習慣,在安全帽的保護下,我的頭都撞出好大的包了,(據阿母說,腫很大,一顆軟軟的像麻糬一樣)當時撞擊力非常大,大到我當場昏迷送醫,如果是頭部直接撞擊地面,我連想都不敢想!

後來腦神經科回診追蹤了一段時間,腦內的瘀血也自動吸收散掉了。(之前很擔心這部份,腦部瘀血有可能會造成顛癇的後遺症)

「年輕真好。」記得當時,我的腦神經科醫師是這麼感嘆的。我的復原力好到幾乎沒有留下什麼後遺症,頂多就是還有點頭昏昏,然後很嗜睡這樣。

我後來再去一一回想,每每捏把冷汗所擔心的事,全都有驚無險地避過了,受到這麼大的身體創傷,可是嚴格來說,卻沒有造成真正無法彌補的損傷,我真的覺得,在這場災難裡還能全身而退,真的是很大的福氣,這幸與不幸之間,還滿難界定的。

另外,粉絲頁上有人問到說,那個撞我的傢伙有沒有受罰?

是這樣的,對方未成年,只是個十七歲的小毛頭,讓晴姑娘想求償都覺得欺負小孩子,但對方家長的處理方式非常不可取,從事發至今,完全對我的死活不聞不問,把我惹毛了,想善了都覺得對不起這段時間擔驚受怕、照顧晴姑娘沒一晚能好睡的娘。

後來一狀告上法院,當庭據後方搭載的乘客證詞,得知對方當時車速高達七、八十公里。

我只知道對方車速很快,倒不曉得快到這麼可怕,被這麼快的車速攔腰撞上......(再次捏把冷汗,感謝我家祖先有保佑)

最後的最後,感謝大家的關心,晴姑娘現在很好,吃飽睡好,安安穩穩養腿傷,有時間就敲敲鍵盤爬稿子,身心安適,已經不會像前幾個月前,動不動就頭暈吐到去掛急診了,看我穩定的出書速度就知道,請不用擔心我,謝謝大家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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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樓雨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6) 人氣()